林教授在課堂上問我們:各位老師,可否舉出你們遇過的一些特別的校規?結果......
「我校學生用午膳過後,所有女生須留在課室,男生則全部去操場。這是否『男主外,女主內』?」
「我校校規寫明,學生在午膳時間不得在某某村的某某便利店出現,因為經常有痞子學生在那裡打架。 我的疑問是,他們不去便利店打架,也可以去百佳打架嘛!」
「我校校規說,女生只准穿一對『樸素』的耳環。有女生辯稱,耳上不戴耳環,耳孔會癒合的。訓導主任說,好,用茶葉枝穿著!跟我入訓導室拿!」
「我校對學生髮型有嚴格要求;曾有學生剪了陸軍裝,不符規定,被迫戴假髮回校。」
「我校是基督教學校,校規禁止吃豬肉和有鱗的海鮮。」
「我校八點正打鐘,凡學生七點五十九分回校,須另行排特別隊伍準備捱罵,罪名是『最後一分鐘才回校』。」